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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回拾玖郡”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昌县镜岭镇“峰回拾玖郡” EPC项目 已由 新昌县发改委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 浙江沉浸文化旅游产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本项目工程总投资约人民币106000万元算工程费用约89685万元。总建筑面积127065.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4568㎡,地下建筑面积22497.2㎡。含酒店15700㎡、深潜中心10000㎡ 、高层住宅26561㎡、联排住宅40789㎡、景观住宅7728㎡、商业2300㎡、配套用房1490㎡。 地下车位488个(其中酒店及商业地下机械车位142个,住宅地下车位346个),住宅地上停车位297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757个。容积率1.21%,建筑密度≦30%,绿地率≧25%,建筑高度≦50米。酒店客房数200间,住宅总户数579户。          设计服务费不含装修、酒店及深潜中心)暂按投标单位工程费用报价计算标准设计服务费,并下浮50%,最终设计服务费用按审计后的工程费用结算价计取,并下浮50%装修、酒店及深潜中心设计费按实际发生计取)

2.2招标范围:

2.2.1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本建设项目的所有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施工全过程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等、工程相关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保管、所有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负责管理协调各分包单位、供应商的配合工作,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2.3  工程建设地点为:新昌县镜岭镇黄岙村

2.4  计划工期要求:

本项目计划工期:1095日历日,其中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1065日历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5  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满足国家有关规范标准; 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组成联合体:

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施工资质: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未通过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未通过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以上负责人均不得相互兼任。

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施工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职责及分工,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⑤、投标文件递交后,联合体成员不得变更;

4.其他要求:

4.1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缴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及办理相关手续。

4.2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4.3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没有被相关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督部门)限制、清出新昌县市场记录(具体时间以监管部门规定时限为准)。

4.4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如有特殊情况的,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执行法院的有效依据。

4.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2023年117日至2023年1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到嵊州市中天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嵊州市北直街81号粮食局附楼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伍佰元。售后一概不退(供应商报名或购买标书的行为不能证明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提供符合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及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

5.2、报名经办人身份证;

5.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5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2023年12616: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网上银行交至嵊州市中天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人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从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名:嵊州市中天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嵊州支行

银行账号:85090154740006384

7、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23年127 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嵊州市中天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嵊州市北直街81号粮食局附楼二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8、开标时间和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1279时30分整在嵊州市中天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嵊州市北直街81号粮食局附楼二楼)举行,投标人须派全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嵊州市中天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钿       联系电话:0575-83330176

招标人名称:浙江沉浸文化旅游产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75-86177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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