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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万山岛试验指挥控制中心(临时)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招标公告

时间:2023-07-02

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 建筑设计 归 属 地: 全国
招 标 人: 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珠海) 公告类别: 招标公告
工程预算: 3,277,000.00元 截止日期: 2023-07-17
招标范围: 大万山岛试验指挥控制中心(临时)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大万山岛试验指挥控制中心(临时)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17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4400000707019875-南海室招(工)〔2023〕001号

项目名称:大万山岛试验指挥控制中心(临时)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77,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大万山岛试验指挥控制中心(临时)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

合同包预算金额:3,277,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建筑工程大万山岛试验指挥控制中心(临时)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1(项)详见采购文件3,277,000.00-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万山岛试验指挥控制中心(临时)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万山岛试验指挥控制中心(临时)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响应)(按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承诺函》承诺相关内容) 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承诺函》承诺相关内容)。

(3)(1)施工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采购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①工程施工资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采购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供应商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工程设计资质内容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响应,同时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响应,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4)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响应,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初次报价响应文件提供证书复印件。

(5)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响应,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的人员: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广东省外的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6)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响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为:建筑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资格。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7)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响应,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将本项目内容分包和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7月03日  2023年07月07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17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7月17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潜在供应商请同时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注册: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平台服务>>办事指引>>网上注册指南”。咨询方式:网站客服(QQ):3151435402,热线电话:400-150-300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珠海)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大学路2号海琴四号

联系方式:13680398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20室

联系方式:020-83543314、136314188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先生

电  话:020-83543314、13631418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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